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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挑战我国家用电器

1999-08-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王军华 张莉莉

 “越是高温天气,家里的空调越不工作,热得让人无法忍受。”读者樊先生告诉记者。尤其是7月底那几天,北京最热的时候,他家空调几乎没起过作用。厂方维修人员检查机器后说,室外空调机在超过43℃时不能工作,设计时就这么规定的。

近年来,由于夏季温度经常超过历史上的最高值,使一些有气候类型要求和使用温度范围的家电产品在超温度限定条件下艰难运行,甚至不能工作。资料表明,T1型空调工作的环境温度上限为43℃,而我国市场上常见的N型(温带型)冰箱使用温度上限仅为32℃,洗衣机、微波炉、电饭煲均为40℃。

全球气温变暖在90年代初已经出现,而我国家电产品从设计、生产到面世的周期已越来越短,但为什么对于气候类型设计这个问题却没有引起重视呢?

据业内人士分析:一些合资产品的设计权掌握在外方手中。企业为节省费用或为抢时间、争速度,往往将外方产品拿来就用,也顾不上什么适用环境温度问题;也有的企业不愿提高成本,因为要使电器产品在较高温度下能够使用,就得提高电机、变压器等的绝缘等级,成本增加后,价格势必随之上升;也有的企业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

国外一些著名品牌的企业搞产品技术设计和转让输出时,针对不同气候类型有不同的产品,我国一些企业在技术引进时完全可以选择与国内实际温度情况相适应的产品。而对于有开发设计能力的国内企业,如果能妥善解决产品适用温度问题,也必将赢得更为广阔的市场。(《北京晚报》99.8.23王军华 张莉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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